“结婚买房,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?”这个问题是大部分情侣结婚时都会遇到的。近期,宁夏的柴先生和女朋友彦小姐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但是二人就“婚前买房,还是婚后买房?”“是父母付全款买房,还是小两口贷款买房?”“是两人合资买房,还是由柴先生单独掏钱买房?”的问题争执不下。
彦小姐说,即使柴先生独自全款买房,也必须在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,否则就是不爱她,不然就不结婚了。柴先生实在弄不清楚这几种情况的利害关系,真是苦不堪言。
其实当房产证上只出现一个人的名字时会面临以下三种情景:
情景1:柴先生在婚前已经自己掏钱买了房,房子属于谁?
答案:当然是柴先生。
解答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二)的规定,柴先生婚前全款买房属于柴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,结婚后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所以,万一夫妻在日后出现感情纠纷,这套房子也仍然属于柴先生。
情景2:在婚前,柴先生贷款买房,那么房子是属于柴先生的吗?
答案:不一定。
解答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二)的规定,柴先生在婚前贷款买房,且房产证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,而婚后夫妻两人又共同还贷。万一离婚了,房产的分配是可以两人协商的。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话,法院可以将房子判给柴先生,还没偿还完的贷款成为柴先生的个人债务,共同还款的钱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则由柴先生补偿彦小姐。
情景3:婚后,柴先生父母全款买房,并登记在柴先生名下,这房子属于谁?
答案:柴先生。
解答:《婚姻法》规定,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。离婚后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。
但问题又来了,彦小姐要求将自己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,那么一旦二人感情破裂,房产应属于谁呢?
这又会引申出三种情况:
情景1:婚后,柴先生全款买房,房子还归柴先生吗?
答案:不一定。
解答:当柴先生和彦小姐结婚后,男方利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全款买了房子,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。一旦二人离婚,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她在买房时也出了钱,在财产分割时,法院仍能将房子判给男方。
情景2:柴先生和彦小姐婚后一起贷款买房,房子属于二个人吗?
答案:是的。
解读:如果房子是柴先生婚前自己贷款买的,婚后又加上了彦小姐的名字,那么婚后房产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了夫妻另有约定外,应被视为共同财产。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二人一起凑钱交的首付,然后再一起还贷,自然也被视为共同财产。
情景3:房子是柴先生的父母出钱买的,房产证上写了小夫妻二人的名字,房子归谁?
答案:如果没有“借条”,应该归小夫妻所有。
解读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二)第二十二条规定,如没有“借条”等其他证据,柴先生父母出资买房也会被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,房子归双方共有。即使万一小夫妻离婚,父母也无权要回买房钱。
温馨提示 :搞清楚房产分配的这些门路,只是有备无患,关键还是小两口能和谐相处!婚姻里,应该多点坦诚,少点套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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